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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国家安全部发文《既要警惕“缅北电诈”,还要提防“间谍网勾”》,文中提到,近期,国家打击电诈犯罪行动捷报频传,已有1482名缅北涉诈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然而,网络上形形色色的信息和伪装背后,不仅有“缅北电诈”,还有“间谍网勾”。正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等热播的电视连续剧《特工任务》就揭露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网络游戏”方式进行网络勾连的手段。
文中披露,低息贷款、美女交友、高薪兼职等“间谍网勾”的“障眼法”,内容如下:
国家安全部重要提示!
国家安全部9月15日提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防范网络攻击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关系国家安全和公民、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国家安全机关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网络安全防范:
发现“网络间谍行为”怎么办?
《反间谍法》第16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同时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公民和组织一旦发现网络间谍行为,应当及时通过12339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渠道等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与此同时,为更好查处网络间谍行为,《反间谍法》第41条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国家安全机关如何处置“网络间谍行为”?
按照《反间谍法》第36条,国家安全机关发现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信息内容或者网络攻击等风险,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处置:
一般情况下,依照《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由其依法处置或者责令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时采取修复漏洞、加固网络防护、停止传输、消除程序和内容、暂停相关服务、下架相关应用、关闭相关网站等措施,保存相关记录。
情况紧急时,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有关单位修复漏洞、停止相关传输、暂停相关服务,并通报有关部门。
风险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恢复相关传输和服务的决定,依法保护有关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
经依法调查,“网络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拘留等行政处罚,并可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国家安全部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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