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孙志成
青海省纪委监委19日通报,西宁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孔令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孔令栋 资料图
据公开简历,孔令栋生于1970年12月,长期在西宁市工作,历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招商中心副主任等职。
2006年,孔令栋任西宁市城东区副区长,次年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0年,孔令栋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员、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后任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等职。
2014年,孔令栋任西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党组书记,2016年调任海东市副市长、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9年6月,孔令栋任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9年12月,孔令栋任西宁市委常委、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明确为正厅级。
2021年4月,孔令栋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2023年1月,孔令栋被免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1月19日,他官宣被查。
经查,孔令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搞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脱离实际制定并强行要求完成经济指标任务,致使统计数据造假,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孔令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孔令栋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中共西宁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多篇新闻报道显示,孔令栋多次公开强调要廉洁自律严要求。据《西宁晚报》报道,2022年3月,时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孔令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孔令栋强调,要廉洁自律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寂寞、经得起引诱,始终保持廉洁为民的正气,在自律中提升,在坚守中成长。
编辑|孙志成 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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