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熊嘉楠 每经编辑 魏官红
罗平锌电(SZ002114,股价7.28元,市值23.54亿元)近年深陷投资者索赔案。
9月15日,罗平锌电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
罗平锌电披露,本次共收到51名投资者诉讼裁定书,公司与51名个人投资者已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应向51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953.28万元,已支付投资损失653.28万元(含诉讼费)。公司本次还收到云南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华10.3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罗平锌电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源起于5年前。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网站以《曲靖市委市政府官僚主义 上市公司环境污染触目惊心》为题,通报了罗平锌电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且消极应对督察整改、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随后,罗平锌电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三个月以后,经查明,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亦未按规定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下达后,部分投资者认为罗平锌电上述信披违法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影响到上市公司业绩、投资决策及股价,相关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罗平锌电称,截至目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020件,涉案金额4.23亿元。
其中,有三起案件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人起诉公司的案件,涉案金额约为2.41亿元,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终审并驳回诉讼请求。
而个人投资者诉公司案件1017起,涉案金额1.83亿元。公司已收到法院判决的有19起。公司前期共与410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已支付投资损失约3836万元(含诉讼费);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已向18名投资者支付约170万元(含诉讼费)。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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