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王捷
他,曾是一名记者,23年前冒着生命危险揭露了广西南丹矿难真相。如今,他已是一名院长,正为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学子传道授业。
他就是万忆。角色变换中,他有怎样的感悟?面对新闻学子,他又有哪些期许?2023年9月8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举行的202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导师双选会上,院长万忆为新闻学子上了一堂有关新闻理想与信念的专业思政课。
他的讲话题目是《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理想色彩依然浓厚。
讲理想:
为了揭露真相,在省、地区和某县三级政府召开的千人大会上,我当着省委书记的面以“党性和人格担保”,揭穿了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县委书记和省调查组“事故没有死人”的弥天大谎,坚持“尸体就泡在窿(矿)井底下”!
说责任:
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利益诱惑下允中守正,是包括社交媒体、自媒体在内的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应尽的本分,也是我们媒体和媒体人受人尊重的根本保证。
谈精神:
在“众声喧哗”的全媒体时代,作一名“激浊扬清”的传播者,须臾不可忘却的就是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秉持的人文精神!
以下为万忆院长的发言全文----
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
——万忆院长在2023年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迎新上的讲话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给我一个机会,与大家做面对面的交流。首先,我还是要代表学院,欢迎各位同学来到以“昭德明理、立言树人”为己任的新闻传播学院,欢迎大家!
今年以来,有关新闻专业和新闻工作的种种言论“众声喧哗”,那么,我这篇讲话就姑且名之为《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主要想借助我个人的一些经历和感悟,与诸位谈谈有关“新闻传播的社会责任与人文精神”的话题。
23年前,我在南方某省电视台新闻中心当记者,时年27岁,5年新闻工龄,正处在工作的厌倦期和职业生涯的彷徨期。这一年的七月,我接到一封观众来信,说在该省西北的某县发生了一起透水事故,上百名矿工生死未卜,然而,在矿主和当地政府的有意遮蔽下,这一重大矿难陷入了重重迷雾中。
带着一名摄像,一台车,我踏上了寻找真相的漫漫征途。当年还没有高等级公路,从滨临南海的省城到地处云贵高原深处的某县,我们一路向西,也在一路向上——当地民谚:过了龙王坡,抬头望天峨,山高路又险,低头眼泪落。
在矿上,我们被跟踪、被威胁、被追杀,我们坚持调查;在县里、在地区,我们被质疑、被责难、被谩骂,我们寻求答案;在村落、在农舍,我们被疑惧、被回避、被哭诉,我们查找线索……终于,一起特大矿难初露端倪。
揭露真相比寻找真相更为艰难。为了保护自己,在县里,我和司机、摄像三个人住一间房,晚上睡觉用沙发、床头柜顶门;回到省城,省公安厅派人对我进行24小时贴身保护。
为了揭露真相,在省、地区和某县三级政府召开的千人大会上,我当着省委书记的面以“党性和人格担保”,揭穿了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县委书记和省调查组“事故没有死人”的弥天大谎,坚持“尸体就泡在窿(矿)井底下”!省委书记当场拍板“抽水,寻尸!”在省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抽水行动开始了,当井下100米深处发现第一具尸体的消息传来,整个矿上大雨倾盆,我也瞬间泪流满面。
某县矿难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79名死难矿工沉冤得雪,草菅人命的矿主被判处无期徒刑;涉案的县委书记被判处死刑,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重刑,负有领导责任的副省长被撤职处分;我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的的电视新闻专题《某县“7•17”事故初探》获得了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被评委们誉为开创了“中国电视调查性报道的先河”,这也是该省有史以来第一个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先后被载入该省《大百科全书》和《现代文化史》。
很多年过去了,我离开了钟爱的新闻岗位,走上了三尺讲台,辗转杭州、上海等地,又回到了我新闻工作的起点——美丽的江城武汉。午夜梦回的时候,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当年那个青涩的记者,能够突破重重黑幕,取得如此成绩呢?我想,这或许是因为在整个矿难的调查报道过程中,我始终坚守媒体的社会责任,秉持人文精神的缘故吧!
今天,在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里,传播已成为我们生存的基本资源和决定力量――我们必须要理解和善用这种力量。而作为传播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新闻媒体真正的力量又体现在哪儿?又该如何发挥这种力量呢?我想,那就是在“众声喧哗”的传播中“激浊扬清”。
首先,新闻传播中的激浊扬清必须坚守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如果说新闻媒体是“意见交流的桥梁”,那么,新闻工作者就是信息的传递者,不仅传递消息,而且传递意见,反映社情民意。
如果说新闻媒体是“权力监督的镜鉴”,那么,新闻工作者就是社会的守望者,守望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
如果说新闻媒体是“传承文化的载体”,那么,新闻工作者就是文化的记录者,记录的,是我们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艰难历程与美好愿景。
因此,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我们新闻工作者个人,都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也是全世界传媒行业的基本准则。客观报道和传播新闻事实,是媒体的重要责任,但是,出于“国之大者”、民族大义和公序良俗的考量,报道什么?怎样报道?何时报道?应该成为我们更为优先的选择标准。即使是在标榜所谓“新闻自由”“新闻专业主义”的西方社会,背叛国家、撕裂族群、暴力色情等内容,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那些纯粹从商业利益出发,炒作甚至制造新闻事件,娱乐化新闻事件的媒体和个人,同样为这个行业所唾弃。
媒体和媒体人的社会责任,恰恰体现在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随波逐流。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利益诱惑下允中守正,是包括社交媒体、自媒体在内的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应尽的本分,也是我们媒体和媒体人受人尊重的根本保证。现代社会的人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媒体,越来越依赖媒体。对新闻媒体来说,坚守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其次,新闻传播中的激浊扬清还必须秉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人文的解释很多,在我看来,人文就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和对人类文化的珍爱。人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
人文与传播相互依存,一体两面。人文是传播的人文,传播是人文的传播,没有人文的传播是镜中月,没有传播的人文是水中花。
传播对人文的影响是持续而深远的。传播促进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传播促成文化的整合与提升。特别是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透过传播认知文化、认知社会和人类自身,将成为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场变革。正如传播学集大成者施拉姆所说——“我们已经习惯于生活在传播的汪洋大海中,以至于很难设想要是没有传播,我们将怎样生活。”
人文精神对新闻传播的影响是广泛而普遍的。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媒体人传播的新闻事实就是人文精神的物质载体。我们之所以强调新闻工作者必须秉持人文精神,是因为人文精神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的价值理想为核心,以关注和促进人类自身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新闻媒体作为大众传播领域影响最大、万众瞩目的文化载体,有能力、也有责任秉持和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同学们,你们是未来的新闻工作者,在“众声喧哗”的全媒体时代,作一名“激浊扬清”的传播者,须臾不可忘却的就是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秉持的人文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新闻工作的总要求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实际上就是强调我们新时代的新闻媒体必须坚守以“政治责任”为先的“社会责任”,以及新闻工作必须遵循“秉持人文精神”的传播规律。
今天,同学们选择了新闻传播学院,来这里研习中国乃至世界的新闻传播理论与实践,面对沧海桑田的自然万物和瞬息万变的人类社会,思考新闻传播的社会责任与人文精神,不仅是思考个人自身的今天与明天,更是思考人类社会的历史与未来。
作为一名新闻传播工作者,我们传播的新闻,一定是严守社会责任的新闻;我们的新闻传播,一定是秉持人文精神的传播!再次欢迎大家来到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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