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玉林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玉林城区(含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玉林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玉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玉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