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微信公众号“南京江北新区”9月12日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实际,自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局、行政审批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共同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意见,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知提出,支持鼓励在自贸区安居,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对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D类、E类、F类人才,对所购房屋分别按照合同备案价格10%、7.5%、5%补助,其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30万元、20万元。(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