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任飞 每经编辑 叶峰
9月8日,证监会对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请给出反馈意见,并对其此前申请材料中有关拟转让股权交易路径、价款支付方式存在多处不一致等内容提出核实要求。包括对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核实、上海恒专合伙份额减少700万元的原因进行说明、补充提交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恒专与上海恒求在此次变更前后的合伙协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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