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二套转首套”存量房贷,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二)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三)其他满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民生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