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现予以备案。
宁波市自2023年9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网站)
上一篇
深圳市商务局:本市食盐储备十分充足,请市民按需理性购买
下一篇
吉林化纤:8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每经热评丨创业板指迭创近11年新高,股民“赚指数不赚钱”症结何在?
港股“子”曰 | 港交所的新挑战与“护城河”
耐心资本赚翻了!私募大佬葛卫东及关联人布局大揭秘,重仓硬科技之外,携手葛贵莲锁仓会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