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现予以备案。
宁波市自2023年9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网站)
上一篇
深圳市商务局:本市食盐储备十分充足,请市民按需理性购买
下一篇
吉林化纤:8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安达科技碳酸锂套保,确认损益及阶段性浮亏合计5860万元,占去年归母净利润绝对值22.82%
城市24小时 | 中部首个综保区扩区,进入封关倒计时
浙商大佬俞发祥,遭证监会立案!两家A股公司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