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2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郭宝庆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宝庆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烟台中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郭宝庆利用担任庆云县委书记、德州市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划拨、学校申办等方面提供帮助。2001年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郭宝庆先后多次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房产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7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