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东方”)被处以罚款530万元。其中,总行430万元,分支机构100万元。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东方涉及以下三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二是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三是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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