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7月21日,国家医保局公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国家医保局强调,医保谈判是集合了13.5亿参保人的用药需求,与企业进行的“以量换价”的市场化机制。在不超出医保基金和广大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医保谈判是基于药品临床价值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基础上与企业的协商,绝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本次续约规则的完善与战略购买、价值购买的大方向完全一致。
上一篇
浙商中拓:上半年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19%
下一篇
国家医保局:新冠药品续约时超量可不降价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携程回应被处罚
27年老存折,近1.8万元余额因银行“系统查无记录”无法兑付?法院这一判例能给储户什么启示
国务院成立调查评估组 对广西横州六蓝水库发生溃坝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