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近日,中证协组织修订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实施。据悉,此举是为更好激励约束券商开展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
本次规则修订幅度较大。将原来的6项评估指标修订为了3项。最新的3项评估指标是:内控管理、执业质量、服务能力。增加了评价打分的主体,不再以中证协为单一评价主体,各证监局与沪深交易所也可以结合日常监管参与评价工作。评估从整体衡量到更加突出对债券业务各环节全链条的评价。评估结果中,A类券商占比由30%降到20%。
与此同时,《评价办法》将企业债券中介机构分类评价一并纳入,实现统一规范。明年企业债券相关中介机构将统一纳入评价范围。此前,企业债中介机构评价由发改委牵头实施。(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