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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通过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在管理上要效率,在创新上要效益,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要求,财政部将根据预算安排和各地报送的申请情况,于9月30日前下达当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资金,并在下一年度统一结算。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春顶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考虑到近期天气等因素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推出农业保险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这一政策,有利于保障种粮农户收入和收益,起到稳定粮食生产积极性的作用。
保险标的为稻谷小麦玉米
《通知》指出,自2023年起,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李春顶表示,由于近期极端天气多发,这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将原有政策推出的农业保险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种粮农户收入和收益,也将有助于稳定种粮户的生产信心和积极性。
李春顶认为,不仅国内有这样的措施,这在国际上也是常见的政策措施,比如像泰国这样的稻米出口大国,厄尔尼诺现象引发的干旱可能会导致其稻米生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也会采取类似的措施保护农民的利益。
《通知》强调,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相关资金申请报告及测算表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和各地报送的申请情况,于9月30日前下达当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资金,并在下一年度统一结算。
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列出了六项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自主自愿、坚持稳妥有序、坚持高质高效、坚持依法合规、坚持风险可控、坚持创新赋能。
在坚持稳妥有序方面,《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综合考虑当地农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适应本地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将辖内产粮大县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坚持稳字当头、稳妥有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强化预算约束,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李春顶表示,要根据各地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扩大政策实施范围。一方面,不同的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接受程度也不完全相同,比如农户规模的大小可能会对此产生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因为农业保险本身也会涉及额外的一些成本,所以农户对此也会基于自身的情况来作出考虑。
如何让尽可能多的农户享受到这一保障政策?对此,李春顶表示,对于缺少资金实力的小农户,是否可以考虑在保险上给予一些支持,比如保费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同时实现多方联动,建立起有效的粮食生产保险和保障,以推动形成覆盖网和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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