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机构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也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单次治疗费用5倍的费用,如缴费7日内未实行医美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一次性全额退款。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美容医疗机构合同签约行为,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将主要供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与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的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使用。(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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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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