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王月龙
据闪电新闻,在山东鱼台县的农村里,每年有2次特别的集会。参会的都是70岁以上老人,他们来到村邻里中心,不仅能领取一些政府发放的米面粮油,还会领取孩子们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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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子女不孝顺的话,政府管,村干部给要赡养费,不用我们再跟儿子要了。”鱼台县唐马镇宋砦村村民卢传英表示。同村村民杨庆兰则表示:“自己想买点啥、吃点啥、穿点啥,都可以用这个钱,有钱了,大胆花。”
2022年以来,鱼台县委、县政府陆续组织全县各个村级组织与老人、子女签订《赡养老人三方协议》,用制度、用法律约束子女,形成了子女赡养老人的长效机制。签订协议后,子女须定期将赡养费交给村委,村委再将费用转交给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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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婆婆很会过,你给她多了,她不要,觉着孩子们挣钱不容易。现在签了这个协议,俺把钱直接交到村委,村委再给她,这样她就接了。”鱼台县清河镇王台村村民王雪珍表示。
据齐鲁晚报此前报道,1月16日,济宁市特色道德建设品牌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鱼台专场上,鱼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磊表示,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小部分不孝敬、不赡养老年人的现象,老年人往往碍于脸面、亲情、家庭和谐等因素,即使家庭内部有赡养矛盾,宁愿自己扛着,也难于开口,更不愿意让公权力机关介入。
鱼台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立介绍,协议签订以后,兄弟姐妹按照协议,如期、如数支付赡养费,消除了之前谁给多给少、谁给了没给的猜疑,增进了兄弟姐妹亲情,内部矛盾外部化,促进了家庭和谐,既给老人“里子”,又给子女“面子”。
基于此,2022年初,鱼台县委县政府发挥村级组织公信力作用,居中担保、代付,村级组织与老人、子女签订三方协议,在86个村先行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试点。
据鱼台县融媒体中心“观鱼台”今年1月消息,鱼台县委县政府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通过广泛签订《赡养老人三方协议》,把赡养老人由老人与子女间的“私事”变成村委会与子女间的“公事”,把道德层面的“软约束”上升为协议的“硬要求”,有效破解了农村赡养老人难题。被山东省民政厅确定为2022年度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公布。
截至今年1月22日,全县9900多名70岁以上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均已签订三方协议,累计收取、代发赡养费3161.01万元,形成了家庭孝心养老、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法院对三方协议进行修订,确保有法律效益,如果子女不付赡养费,就可以代为追偿。”鱼台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纪琼琼表示。
《民法典》第二十六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得虐待或遗弃。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编辑|王月龙 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闪电新闻、齐鲁晚报、观鱼台、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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