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7月12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针对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当日在宝能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的行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正常运作。二、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媒体向市场发布有关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避免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误导。三、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原则要求,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7月12日,宝能系旗下中山润田发表声明,举报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