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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却已先行建成,富煌钢构(002743.SZ)一子公司被罚45.14万元;因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光电龙头联创光电(600363.SH)一子公司收到60万元环保罚单;同样因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国新能源(600617.SH)旗下企业被罚32万元……
2023年7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21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3年7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3家公司因处置危险废物不当合计被罚近100万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7月第一周)
总体来看,2023年7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10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10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92.35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记者注意到,本期,因处置危险废物不当,3家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合计被罚近100万元。其中,联创光电、国新能源旗下企业合计收到约90万元的环保罚单。
联创光电登上环境风险榜,是因其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欣磊光电)收到了环保罚单。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文号为洪环行罚〔2023〕2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3月8日、3月9日和5月5日,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欣磊光电一直租赁原江南材料厂(现江西金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生产工作场所,原江南材料厂废弃厂房内露天堆放的废弃空瓶是公司直接从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与公司暂存间的危废属同类型废空瓶,未经任何处置,堆放处未做“三防”处理。欣磊光电露天堆放的废空瓶是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危废代码为900-041-49和900-047-49的危险废物。
图片来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截图
2023年3月14日,欣磊光电与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3月17日,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相关露天的废弃空瓶进行打包转运,转运废空瓶及瓶装废液共8类40袋。合计重量13.58吨,处置费用合计约9.9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对欣磊光电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文号为晋市环罚〔2023〕3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将21个废机油桶(废物类别:HW49)和48.3kg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露天堆放在厂区,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国新能源间接控股子公司山西国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2023年5月更名为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被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环保处罚:未批先建,富煌钢构控股子公司领45万元环保罚单
2023年7月第一周,数据库收集到10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10家上市公司。
本期收录的数据中,富煌钢构旗下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登上环境风险榜。
信用中国(河南)官网显示,根据九环罚﹝2023﹞1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富煌钢构控股子公司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富煌)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2023年4月4日,江西富煌被调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公司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在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已基本建设完成,生产设施及配套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并进行了生产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江西富煌被罚款45.1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3年3月21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披露,拟受理江西富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日(10个工作日)。该项目属扩建工程,总投资2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99万元,占总投资0.25%。4月28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披露,江西富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环评审批获原则同意。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吴滟鹏、陈诗钰、黄灿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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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魏官红 编辑|陈俊杰 卢祥勇 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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