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民投)发布公告称,于6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称,中民投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上市规则及挂牌规则的规定,现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中民投则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整改。公司将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整体合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民投称。(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