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对拟在试点地区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其临时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宽至2年,且允许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中国政府网站)
上一篇
国务院:试点地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下一篇
富通信息:公司未涉及CPO封装相关应用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两个涨停板后,果汁龙头安德利披露拟跨界收购集成电路材料企业,标的公司终端客户包括浪潮信息、中际旭创等
18.42万亿Token!中国AI大模型周调用量连续七周领跑:MiniMax M3升至第二,DeepSeek V3.2半年来首次跌出榜单
“是‘四位一体’的结合体!”李想再谈“具身智能汽车”,理想汽车美股股价盘前上涨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