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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绿色周报|11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航锦科技全资子公司因违规跨省转移皂化渣等被罚12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6-06 18:08

    每经记者 董兴生    每经编辑 程鹏 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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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跨省转移皂化渣未按规定向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等问题,航锦科技(000818.SZ,股价33.58元,市值228.06亿元)一全资子公司被罚125万元;中国铝业(601600.SH,股价5.52元,市值947.32亿元)旗下控股子公司因两项违法行为,被合计处罚103.4万元……

    2023年6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17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3年6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11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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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锦科技全资子公司被罚125万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总体来看,2023年6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11家上市公司。其中,8家属于国资控股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11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149.17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6月第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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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航锦科技登上环境风险榜,因其全资子公司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化工”)收到了环保罚单,被罚125万元。

    记者注意到,航锦化工成立于2020年6月,是航锦科技一级子公司,承担着上市公司的化工业务。而化工业务也是航锦科技重要的收入来源,2022年占营收比重达81.52%。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于5月19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葫环罚[2023]5号)显示,2021年1月~2021年10月期间,航锦化工出现多次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1月至8月,航锦化工向河北秦皇岛轻粉科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皂化渣4万余吨,但航锦化工未按规定对河北秦皇岛轻粉科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进行核实,涉嫌委托他人利用皂化渣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

    2021年3月至8月,航锦化工向吉林省梨树县华鹏钙业有限公司转移皂化渣3500余吨。连同前述转移皂化渣4万余吨事项,上述两次跨省转移皂化渣均未按规定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涉嫌跨省转移皂化渣未报省厅备案。

    此外,航锦化工还存在废气排放、皂化渣堆存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对航锦化工处以罚款125万元,并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就环境处罚的信息披露计划以及整改进度,6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航锦科技证券部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并致电,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上期A股绿色周报披露了山西焦化因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和烟尘超标等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事项。针对两项环保处罚信息披露计划以及整改进度,山西焦化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行回应。其一,公辅厂供热锅炉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原因是当日供气锅炉配套的脱硫设施研磨机突发故障,发现问题后,公司方面马上进行了抢修,研磨机开车后,排放指标即恢复正常。下一步,将完善脱硫系统设备的定期维保,保障脱硫效果。

    其二,炭黑厂脱硫塔排气筒超标排放,原因是炭黑系统开车前烘炉的过程中,炉温未达到SCR脱销反应器的反应条件期间,NOx浓度短时偏高。发现问题后,公司当即进行了技术分析,采取了在开车升温过程中提高炉膛内煤气的供应量,缩短升温时间的措施,当前通过整改,NOx排放值已达标。

    “由于两次处罚金额较小,未达信披标准,对公司股票价格影响较小,环保部门已在官方网站公示,投资者可以通过环保部门的披露获知此类信息。公司对于环保处罚本次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但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在2023年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中披露。”山西焦化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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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处罚:中国铝业一控股子 公司收两份处罚决定书

    2023年6月第一周,数据库收集到11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11家上市公司。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科技”),因环境违法行为收到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吕交环罚字[2023]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2月23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日常巡查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该公司原料堆场露天堆存原料,未苫盖;2、该公司石灰库-石灰传输皮带配套的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输皮带车间窗户未密闭,车间内工业粉尘集尘严重;3、2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除通过编号DA001的排放口排放外,还通过另一现浇85米烟囱外排。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吕交环罚字[2023]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2月23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日常巡查检查时,发现存在赤泥库道路两侧,压滤车间下方未铺设土工膜,回用水池上方土工膜破损未修复。

    针对上述两项环境违法行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对兴华科技分别处以59.4万元、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兴华科技是中国铝业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氧化铝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同时也是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2022年内,中国铝业旗下企业共发生4起环保行政罚款。目前,中国铝业已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2022年,投入环保资金21.51亿元。

    针对兴华科技本次被环境处罚的信息披露计划以及整改进度,6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中国铝业证券部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并致电,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黄佳钰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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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董兴生

    编辑|程鹏 杨夏 杜波

    校对|段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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