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5月25日,据海关发布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菲律宾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生效实施。《办法》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增加菲律宾,《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特别货物清单》增加《出口至菲律宾特别货物清单》。本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实施。(每日经济新闻)
上一篇
开能健康:接受华安证券股份有限调研
下一篇
高通中国·中科创达联合创新中心正式开业启用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成交·文娱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即将亮相!成都探索文娱资产数字化新路径
多家中小银行调整存款挂牌利率,低利率环境居民该如何理财?
【美股盘前】存储、AI芯片股集体上涨,SK海力士涨超5%;英伟达据悉拟为OpenAI数据中心项目提供2500亿美元融资担保;WTI油价跌超7%;美银:债市正成为AI牛市最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