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 李文朋 每经编辑 裴健如
5月19日,*ST庞大(601258.SH)发布公告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公告的问询函》,于2023年5月18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公告显示,上交所收到投资者投诉称,庞大集团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利用退市逃避重整业绩承诺、上市公司虚假回购等违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继宏涉嫌通过潜在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实控人黄继宏控制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10亿元,涉嫌控股股东利益侵占等。
此外,上交所还表示,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存在涉嫌逃避35亿元重整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据庞大集团2022年年报披露,2020年~2022年,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8.98亿元、-14.41亿元,未达到重整投资人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承诺标准,重整投资人应当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庞大集团对此回复称,据《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今年4月29日,庞大集团公布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9.02亿元和-14.41亿元,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41亿元。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投资人需补足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34.59亿元。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集团)、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对此回复称,“深商集团及国民运力将根据《重整计划》中关于业绩补偿承诺的规定,在2023年7月底前以现金方式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34.59亿元,具体业绩补偿的实施计划,正在拟定中。”
值得注意的是,庞大集团董事廖朝晖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庞大集团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近日已经收到董事廖朝晖的辞职信,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规定,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营上的变动,也让庞大集团的股价受到了进一步的影响。数据显示,5月16日至5月18日,*ST庞大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庞大集团方面对此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此外,庞大集团还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称,2023年5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48元/股。自2023年4月21日起,已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4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庞大集团还将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对于该议案取消的原因,庞大集团方面表示,公司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认为交易额度及方式尚需进一步协商。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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