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5月17日公告,前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就与福沃德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嘉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收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就上述诉讼的一审判决书,其获赔2500万元及利息。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预计本判决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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