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近日,深交所发布对纳川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决定》显示,2020年3月2日、3月3日,纳川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江通过向晋江锦富贸易有限公司、泉州锦奥贸易有限公司预付原材料采购款的形式占用纳川股份资金,期间日最高占用金额为3280万元,占纳川股份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4%。(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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