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的议价能力,特创科技表示,具体而言,公司在工控新能源、光电板领域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向第一大客户义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触控模组,工艺要求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而对于美的集团等家电类企业,由于其家电类PCB工艺较为简单、采购规模大、供应商多,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弱。
◎在IPO计划启动后,2020年11月,创始人股东的董恩佳为何选择转让手中股权?另外,2017年4月后,特创科技认定张远礼为单一实际控制人,而未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董恩佳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但是在引入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时,董恩佳却与张远礼一起成为对赌协议当事人、借款担保方。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魏官红
印制电路板(PCB)作为“电子产品之母”,应用领域极为广泛,目前已有多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正在闯关创业板的PCB厂商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创科技)将于4月27日上会。特创科技拟通过IPO募集资金5.50亿元,用于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精密印制线路板项目。
2019年-2022年,特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55亿元、7.51亿元、10.60亿元、11.52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91.98万元、2996.75万元、6158.52万元、8614.57万元。虽然业绩持续增长,但相比2020年、2021年的高速增长,2022年营收、净利润增速明显放缓。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2022年,受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疲软及终端客户去库存等因素影响,全球PCB总产值较2021年增幅为1.0%,增速开始放缓,而国内PCB产值出现下降,降幅为1.4%。
特创科技的PCB产品主要应用于工控新能源、消费电子、液晶显示、LED照明、通信领域。2020年-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工控新能源领域为第一大收入来源,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3.37%、33.76%、36.30%;消费电子领域、液晶显示领域为第二、第三大主营业务收入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特创科技收入持续增长原因,主要系淮安子公司产能逐步释放,订单量不断增长,以及推行“大客户”战略,与部分优质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2022年,手机等电子产品消费需求疲软,但受益于下游光伏逆变器、储能等领域需求旺盛以及公司光电板产品销量的上升,工控新能源、液晶显示领域收入增长较为明显,带动公司销售收入小幅上升。
不过特创科技在“竞争劣势”中也承认,“下游应用领域需进一步拓展”。公司虽然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地位,但在PCB整体行业中,特别是在计算机/服务器、安防医疗、汽车电子、航空航天等细分市场的份额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盈利能力方面,报告期内,特创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27%、16.44%、17.61%,剔除运输费、报关费及仓储费影响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28%、18.15%、19.26%。2021年较2020年有所下滑,2022年较上年有所回升,但未恢复至2020年的毛利率水平。
按照特创科技所述,2022年以来,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电子产品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降价意愿强烈,议价频率增加,公司配合客户进行降价。2022年上半年,受到原材料价格较高、客户议价频率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
不过随着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同时毛利率较高的多层板销量增长明显,抵消部分客户降价对毛利率的影响。截至2022年末,影响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下滑的因素已消除,毛利率水平有所回升。
但在产品销售价格方面,特创科技议价能力是否偏弱?对此,特创科技表示,公司对客户议价能力强弱主要体现在产品工艺技术难度、下游客户的采购规模及其他供应商价格调整能力等。具体而言,公司在工控新能源、光电板领域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向第一大客户义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触控模组,工艺要求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而对于美的集团(SZ000333,股价56.70元,市值3981亿元)等家电类企业,由于其家电类PCB工艺较为简单、采购规模大、供应商多,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弱。
在股权结构方面,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目前张远礼直接持股比例28.71%,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23.83%的股份表决权,并通过两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18.89%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71.43%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但上述实际控制人认定屡遭深交所问询,焦点为第二大股东董恩佳,张远礼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取得其持有的23.83%股份表决权。记者注意到,目前董恩佳直接加间接持股比例为28.28%,与张远礼直接加间接持股比例34.46%相差不大。
董恩佳与张远礼同为特创科技前身特创有限创始人,并曾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20年10月特创有限设立,至2016年7月,张远礼、董恩佳均持有特创有限50%股份;在2017年4月以前,特创有限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而在2017年以前,董恩佳先后担任过特创有限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负责惠东工厂生产管理、设备及工程采购管理,2017年后较少参与公司具体管理事务。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3月,特创有限启动IPO计划;2017年,张远礼、董恩佳二人经协商一致,认为形成“以张远礼的意见为准进行决策”的决策机制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更好的效果,口头表达了重大事项“以张远礼的决策意见为准”的意向,直到2022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口头约定的意思表示书面化。
2020年11月,董恩佳将特创有限3%股权、1.5%股权分别作价1800万元、900万元转让给两家机构。为何在IPO计划启动后,作为创始人股东的董恩佳会选择转让手中股权?
另外,2017年4月后,特创科技认定张远礼为单一实际控制人,而未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董恩佳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但是在引入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时,董恩佳却与张远礼一起成为对赌协议当事人、借款担保方。
特创科技表示,根据董恩佳的说明,其认为引入投资人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其亦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可能的对赌风险,收益与风险程度匹配;其次,董恩佳与张远礼相识多年,互相之间充分了解,相信张远礼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其利益。因此,董恩佳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共同承担对赌责任的行为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对于申报IPO相关事宜,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特创科技董事会办公室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