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连云港市住建局网站3月18日消息,日前,连云港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支持缴存职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职工及其共有产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0万元上调至36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