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近日,安徽“试管婴儿放错胚胎”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据封面新闻21日报道,记者从家属方获悉,该事件已初步达成和解。21日,孩子母亲王蕾(化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约见了前夫陈冬(化名),已初步达成协议,两人对孩子的感情不会改变。“孩子被教育得非常好,只不过我们最初是想要自己的孩子,不是通过别人捐赠胚胎的方式。”
据南方都市报21日消息,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医院,均被挂断电话。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则回应南都记者,“相关情况已在了解中,有关部门将适时介入调查。”
涉事医院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2011年,50岁的陈冬和前妻王蕾因婚后未育,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中心通过试管婴儿手术方式,用双方的精子、卵子培育胚胎产下一子小轩。2020年,两人发现孩子与两人都无血缘关系。
经过一审审理,法院排除了孩子生产过程中抱错的可能,判定医院在胚胎冻存方面存在编号重复、解冻记录不全、核对过程缺失等问题,存在医疗过错,结合日常生活,高度盖然性推定该过错与两人主张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该医院负全部赔偿责任,赔偿64万元。
2月17日,该院生殖中心负责人约谈陈冬时,表示无法查清孩子的生物学父母,没查到陈冬、王蕾的胚胎植入记录。生殖中心魏主任还劝导陈冬:“人生几十年,到最后就是要豁达要宽容,没必要计较(是否有血缘关系)。如果我有这么个孩子,我会挺高兴。”
据南方都市报,2月20日,记者就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联系刘文,暂未获得回应。
同日,南都记者拨通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中心的电话,对方了解记者来意后,就立刻表示“不清楚”,并挂断电话。
随后,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就该案件回应南都记者称,“相关情况已在了解中,有关部门将适时介入调查”。
安徽省卫健委妇幼健康处工作人员则告诉南都记者,“相关情况卫健委领导已经在开会研究,并且会根据研究结果向社会进行通报。”
官方资料显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创立于1998年,于2000年10月诞生了安徽省首例“试管婴儿”,2003年10月成为安徽省首家卫生部正式准入的生殖医学中心。据悉,迄今为止,该中心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已经诞生10000多名婴儿,其中7000多名“试管婴儿”,中心接待不孕不育就诊患者8万余人次。
封面新闻报道,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丛亚丽接受采访,针对事件中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呼吁增加立法拓宽医疗事故罪范围,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王岳认为,“试管婴儿被放错胚胎”事件以及之前的“错换人生28年案”,因为医院一方的疏忽造成了严重后果,他呼吁立法机关通过这些特殊案例增加相应的新罪名,更好的震慑过错方,避免出现此类过错。
“现有的医疗事故罪,只针对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况。错换人生28年事件和这次的事件,都不能构成这一罪名。”王岳认为,此类严重医疗过错没有造成患者死亡或致残,但是对家庭的损伤同样巨大,应该有法可依地去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样一来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细节的追查。
王岳和丛亚丽均表示,本次事件中的孩子与陈冬、王蕾都没有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是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同等享有婚生子女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陈冬、王蕾作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封面新闻、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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