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子女安排工作,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金返还、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