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段炼
近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高志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高志宏。资料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大理州纪委通报,高志宏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他还被通报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情节。
2020年初,新冠疫情暴发初期,云南大理市截留征用重庆口罩引发舆论抨击,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免职。
曾因违法扣押征用口罩被免职官方简历显示,今年51岁的高志宏,1971年1月生。他一直在大理州工作,曾任州文化局副局长,州体育局局长,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2015年11月获提名为大理市市长,后改任市委书记。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由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引发社会关注。为此,时任大理市委原书记高志宏被免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2月的通报,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更早前,高志宏还曾因洱海保护不力受到处分。
2018年6月至7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19年12月,云南省通报6个典型问题处理情况,因洱海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市市长杜淑敢政务政务记大过处分。
背着两次处分,被免职的高志宏,改任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今年6月17日在任上被查。
为谋求晋升、减轻处分而行贿时隔半年,大理州纪委监委公布了对高志宏的审查调查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称,经查,高志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大量礼品礼金;以权谋私,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通报称,高志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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