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肖芮冬
私募又见滚滚大雷。12月13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河北证监局表示,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卓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私募法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段树军,卓汇基金股东、交易部经理段科然,卓汇基金股东、财务负责人段科兴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河北证监局处罚书显示,上述三人中,段树军1964年8月出生,为卓汇基金实际控制人。段科然1986年5月出生,是段树军之子;段科兴1990年1月出生,为段树军之女。
经河北证监局查明,卓汇基金2015年1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发行的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2月备案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是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卓汇基金在销售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时,对于投资额不足100万元的投资者,安排其通过与他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以“代为投资”的方式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二是向不特定宣传对象宣传推介私募产品。卓汇基金在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通过人传人、腾讯视频等公众传播媒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
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承诺最低收益。卓汇基金在销售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时,通过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委托投资协议》等方式,以到期“补足差额”为名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并承诺给予最低收益。
四是挪用基金财产。卓汇基金作为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关于“除资金转出到证券、期货保证金账户外,不得转出到资金募集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的约定,擅自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基金管理人及关联人账户,累计净转出金额3.80亿元。
河北证监局指出,段树军虽然不是公司登记股东,也未在公司任职,但资金募集及使用、交易指令由段树军决定,是卓汇基金运营的总决策人;段科然作为公司股东,同时负责具体执行交易决策;段科兴作为公司股东,同时负责管理基金财务。三人组织实施上述重大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段树军、段科然、段科兴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因此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以上三人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河北证监局还对卓汇基金处以三万元罚款;对上述三人,以及时任卓汇基金市场部经理刘民英、卓汇基金法定代表人曹晓青在内的五人各处以三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查阅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后发现,卓汇基金2013年10月成立,目前已被中基协注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中基协公布了对卓汇基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卓汇基金的违法事实做了更详细说明。
根据该《纪律处分决定书》,卓汇基金因涉非法吸存已被立案调查,因此在《纪律处分决定书》发布时,公司已不符合持续展业要求。
而此前中基协也接到了涉及卓汇基金的多项投诉。如2018年9月26日、2020年1月14日,投资者孙某健分别与卓汇公司签订基金合同,购买其发行的“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两只私募基金产品,签署基金合同的当日,卓汇基金与其签署了《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补充协议》及《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卓汇公司承诺兑付投资者本金及6%、12%的年化收益。
2017年6月13日,投资者柳某与卓汇基金签订《卓汇华商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认购101万元,该基金于2018年6月21日触及止损线,依约定进行清盘操作,柳某取回清算资产63.4万元,产生亏损37.6万元。后经双方协商一致,2018年8月7日,卓汇公司与柳某签订《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基金合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卓汇将柳某的亏损37.6万元补偿给柳某,并与柳某赎回的金额63.4万元共101万元用于购买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卓汇基金按照年化20%的标准向柳某每月支付固定收益,并承诺保本。卓汇基金自2018年8月起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向柳某支付固定收益直至2020年3月。
但最终,从中基协、河北证监局等查明的信息来看,卓汇基金不但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更是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河北证监局做出本次市场禁入决定前,段科兴已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135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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