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A股绿色周报丨23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多家药企现环境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2022-12-10 13:29

    ◎总体来看,在2022年12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23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3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每经记者 宋可嘉    每经编辑 陈俊杰    

    3家医药上市公司旗下药企暴露环境风险、中金环境子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2022年12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97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12月第一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23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3家医药上市公司旗下药企暴露环境风险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12月第一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12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23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3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3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145.96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部分医药上市公司旗下药企纷纷暴露环境风险。其中,上市公司诚意药业(SH603811,股价17.32元,市值40.49亿元)旗下的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康”)被发现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由此被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2.25万元罚款。处罚文号为:闽南环罚﹝2022﹞202号。

    同样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而受到处罚的还有上市公司奥赛康旗下的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文号为宁新区管环罚﹝2022﹞175号的处罚信息显示,江北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发现,该公司雨水排口2022年7月30日0时至23时连续24小时内有5个小时的COD排放小时均值超标,超标数据分别为:139.2mg/L、264.8mg/L、264.8mg/L、169.7mg/L、170.2mg/L,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规定:COD排放标准限值为100mg/L。经核查,该雨水排口超标期间,在线设备为正常运行状态。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况属实。由此,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并被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医药上市公司海思科(SZ002653,股价21.28元,市值228.89亿元)则是因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再次登上环境风险榜。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近期收到了两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为成环责改字〔2022〕WJ064号、成环责改字〔2022〕WJ065号的决定书显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1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成分为二氯甲烷的废有机溶剂放置于车间外,未及时转运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一侧墙面安装有3个排风扇,排风扇未配套气体净化装置。由此,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转运至危险废物暂存间;7日内完成危险废物暂存间排风扇配套气体净化装置安装。

    环境信披观察:4家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述提及的奥赛康子公司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以及旺能环境子公司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芳源股份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金环境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而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数据显示,这些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近期均收到了环保罚单。其中,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因“危险废物仓储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被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伍拾叁万元。处罚文号为:金兰环罚字〔2022〕55号。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则于2022年11月25日,因“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0万元。处罚文号为:江新环罚〔2022〕35号。

    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因“该公司未对安徽东昌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擅自将污泥和灰渣交由其处置”被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9.6万元。处罚文号为:龙环罚[2022]10号。

    对于上述处罚的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在12月8日分别向旺能环境、奥赛康、芳源股份、中金环境发送了采访邮件,中金环境(SH300145,股价2.56元,市值49.24亿元)在12月9日进行了回复。

    其中,对于处罚披露情况的问题,中金环境表示,子公司金泰莱此次行政处罚事件,地方政府已于2022年12月1日进行了公示披露,具体可登录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址进行查询。对于上市公司是否会对这则处罚进行公告,中金环境则表示,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处罚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临时披露标准。在处罚的整改方面,中金环境指出,金泰莱接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按期缴纳罚款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此外,中金环境表示,公司事后也进行了严格的排查及深刻检讨,未来将持续加强常态化检查,强化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指导、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下属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旺能环境(SZ002034,股价18.78元,市值80.66亿元)、奥赛康(SZ002755,股价8.7元,市值80.75亿元)、芳源股份(SH688148,股价17.24元,市值88.22亿元)方面,记者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公司关于采访问题的回复。

    环保处罚: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多伦科技旗下汽车检测公司被罚

    2022年12月第一周,数据库搜集到23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23家上市公司。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的处罚中,上述提及的中金环境旗下的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53万元。

    在中金环境之外,本期还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多伦科技(SH603528,股价6.71元,市值41.88亿元)子公司苏州中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近期收到的一笔环保罚单,该公司因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没收收取的检验费用壹佰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伍佰元整。处罚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70号。

    今年以来,不少汽车检测机构不按法定规范检验从而被罚的情况出现。无锡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在今年1月对于类似案件的点评中指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报告,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所有在路上行驶的汽车所排放的尾气能够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有效措施。

    另一方面,机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则放任了超标排放的汽车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不久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其中提及,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是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影响较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对此,《行动方案》提出一系列有力举措和目标任务,包括: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具体而言,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面,攻坚目标为到 2025 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 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 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尹倩芸、付金慧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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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0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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