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正式公布了《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与此同时,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行动方案》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以来,长三角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化建设步伐加快,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便利化举措广泛推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不断增强。
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仍需加力。
对于此次《行动方案》对外发布的意义,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这显示出营商环境建设正从单个城市向区域整体覆盖转变。
杨畅认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包括在企业开办、水电气办理、建筑许可、财产登记、纳税服务、企业注销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但前期营商环境的打造,相对集中在某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内。现阶段,从长三角整体层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利用三省一市各自取得的成功经验,在长三角范围内进一步拓展范围,进一步推升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杨畅说。
上海黄浦江外滩区段两岸楼群 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有多方面亮点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行动方案》指出,要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畅通行业准营、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加快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优化前置审批和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制定出台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
《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杨畅对此向记者分析,《行动方案》中的有关表述有利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比如提出“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这也是对于前期企业普遍反映问题的有力回应,特别是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对于政策的可预期性,更有利于企业把握政策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更加有利于企业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加快发展。
《行动方案》强调,要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推广“免证办”“就近办”等服务,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进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杨畅分析称,《行动方案》更加明确提出要使用数字化手段,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财力、人力、物力的负担,提升政务服务企业的效率与水平。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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