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正要求国会议员废除税法中的一项改革,该改革要求企业将研发成本分摊到五年内,而不是立即抵免应税收入。在一封日期为11月4日的信中,主要来自福特、雷神、洛克希德马丁和波音等美国大公司的178名首席财务官表示,新规定给美国企业带来了竞争劣势,将导致失业并阻碍创新。他们要求国会在今年年底前恢复可立即抵免应税收入的政策。几十年来,企业被允许直接费用化某些研发费用,以减少应税收入。但据今年生效的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的一项规定,国内研发费用必须在国内5年内摊销,国际研发费用则在15年。(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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