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云南证监局通报了此前关于对金沙江投资、林艳和、贺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各方违法事实进行公示。
经查,生物谷董事长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二者均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监管决定对林艳和处以500万罚款、贺元处以200万罚款、金沙江投资处以20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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