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李泽东
10月26日晚,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
郁美净表示,公司关注到近日网上有关“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某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公司注意到,在此次抽检到的23批次化妆品中涉及“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产品”的产品批号为BFJCAACGA,限期使用日期为20250918,上述产品批号非我公司产品使用批号及序列规范。经公司紧急与药监部门鉴定复核后,认定该抽检样品为假冒产品。
长期以来,公司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儿童护肤产品。同时,高度重视产品防伪,不断提高防伪技术,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郁美净产品时注意辨识。
据此前报道,央广网10月26日消息,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郁美净儿童霜等2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天津、河北、江苏、福建、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郁美净微信公众号、央广网、国家药监局官网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00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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