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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今晨,宁波、诸暨发布最新疫情通报。
据宁波发布19日消息,10月19日0-13时,宁波市新增7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120:
10月15日-17日:新碶华山小区。
病例121:
10月13日-15日:大碶中河茗苑、北仑区人民医院、大碶学苑东路11号、新碶泰东河路101号、大碶庐山东路383号。
病例122:
10月12日-13日:霞浦八柱桥、大碶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5日:霞浦八柱桥、霞浦街道菜场。
病例123:
10月13日-15日:戚家山江滨路318号、小港蔚斗新村。
病例124:
10月13日:柴桥芦湾家园、霞浦妙峰山路8号;
10月14日-15日:柴桥芦湾家园。
病例125:
10月11日:大榭金色海湾、柴桥环镇南路119号;
10月12日:大榭金色海湾、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10月13日-14日:大榭金色海湾、新碶福泉路87号、大榭松止公园附近。
病例126:
10月10日:柴桥环镇北路248号、柴桥和谐路196号、柴桥环镇北路420号、柴桥万景山路111号、柴桥薪桥北路211弄28号;
10月11日-12日:柴桥环镇北路248号、柴桥菜市场、柴桥白云北路59号、郭巨街道凤凰山附近、柴桥环镇北路420号;
10月13日:柴桥环镇北路248号、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柴桥菜市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10月19日13-19时,宁波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127(确诊病例):
10月15日-16日:新碶东河路645号、华山路290号、华山路284-286号、中心公园。
病例128(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15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大榭一桥与滨海南路交叉口、大榭东岙路88号。
病例129(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6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
病例130(确诊病例):
10月14日-15日:大榭海滨花园、大榭横江路11号、海湾菜场。
病例131(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豪都花园。
病例132(确诊病例):
10月14日-15日:大榭信拓路266号、大榭环岛北路188号、大榭滨海南路信榭大厦。
病例133(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1日-13日:新碶丹桂苑小区、大碶人民北路388号、新碶新大路298-2号;
10月14日-15日:新碶丹桂苑小区、早安农场(新大路店)、新碶白杨路56号。
病例134(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16日:新碶惠金家园、新碶菜市场、枫丹新悦小区、珍宝公寓、明州西路275号、新碶向家村村委会、北仑中医院门口。
病例135(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
病例136(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新碶贝碶村。
病例137(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大榭兴港路36号、榭西邻里中心。
病例138(确诊病例):
10月12日-16日:小港江南东路136号、北仑区体艺中心、戚家山江南东路57号、北仑区黄山西路236号;
10月17日-18日:小港江南东路136号、小港江南路136号、北仑区体艺中心。
病例139(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16日:小港港城嘉苑、戚家山菜市场、小港东海路57号、戚家山桥东街19号。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今天凌晨,诸暨市防控办发布通告:2022年10月19日下午18时58分,接诸暨疾控中心报告,在火车站“落地检”核酸检测点发现一混管阳性。诸暨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单采单检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和重点人员、场所临时管控等处置工作。经复检,确认省外来诸人员严某英为阳性感染者,7天内无省内旅居史,混管其余4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阳性感染者严某英在诸暨市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9日11时34分
到达诸暨站(乘坐G7694次列车2车厢3A),并进行核酸“落地检”,后乘21路公交车从火车站站至大樟树下站,由家属自驾接回。
10月19日12时23分
回到暨阳街道浣南村家中。
10月19日14时53分
离开浣南村家中自驾电瓶车前往建银大厦。
10月19日15时10分
到达建银大厦。
10月19日15时35分
离开建银大厦自驾电瓶车返回浣南村。
10月19日15时54分
回到浣南村家中。
10月19日17时40分
离开浣南村家中,自驾电瓶车前往暨阳街道郑家村。
10月19日17时53分
到达郑家村安平路口附近,后在郑家村活动。
10月19日18时14分
离开郑家村返回浣南村。
10月19日18时26分
到达浣南村家中,随后纳入管控,现已闭环送至定点医院。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刻向所在村(社区)、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告,做好自我防护,配合村(社区)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据宁波发布19日消息,当前,抗击新一轮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更需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持续巩固前期防控成果。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继续严厉打击。
现通报典型案例:
情形一:故意隐瞒行程轨迹
10月16日,北仑大碶街道新冠病毒阳性确诊人员干某某、马某某在防疫部门流调时,故意隐瞒部分区域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干某某、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情形二:拒不执行关停措施
10月16日,江北宏图网吧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网吧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7日,宁海跃龙街道银河路5号2楼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棋牌室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8日,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747号足浴店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足浴店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情形三:散播虚假涉疫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10月15日,北仑新碶街道舒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舒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6日,北仑新碶街道施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施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8日,北仑大碶街道李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目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区仍将持续面临境外输入和国内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输入引起本地疫情的双重风险。为防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日杭州上城区疾控中心提醒:
主动报备行程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请近期有新疆、广东、内蒙古、陕西、湖南、上海、山西、江西、四川及浙江省宁波北仑、台州路桥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上城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形势复杂多变,部分省外重点地区返杭人员请按照“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最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在对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杭人员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其他省外来杭返杭人员要在抵杭前24小时内通过支付宝“入杭报备登记”小程序登记报备。
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控措施中的居民,坚决做到居家隔离“足不出户”或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报备”,拒绝探访,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积极配合“落地检”
省外来杭返杭人员应在高速公路出口、服务区、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卡口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各卡口开展一次落地核酸检测。特别是自驾、货运等来返杭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抵杭后执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第一天在入杭后1个半小时内完成“落地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公共场所。
严格扫码验码加强场所管理
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专业市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重点场所时,配合落实“逢进必扫”。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场所码核验,对有省外重点风险区旅居史等人员严格限制进入。查验过程中,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10月31日前,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包括会议、展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措施。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一米线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行程卡查验等防疫措施,并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检测,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勿自行服药,务必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强化季节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
针对新冠和流感疫情叠加传播的风险,请广大居民朋友,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积极接种流感疫苗,并及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综合宁波发布、上城发布、诸暨市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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