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券时报·e公司)
上一篇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纳入相关安排答记者问
下一篇
上海清算所获得欧盟“第三国中央对手方”认证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成都如何用一场大赛,为全球创意搭建“产业秀场”?
三大期指齐跌,明星科技股普跌,英伟达跌近3%;Cerebras跌近5%;Anthropic最新估值达9000亿美元,超越OpenAI;国际金价跌超2%|美股盘前
投资超80亿元,神龙汽车将生产标致和Jeep品牌的全新新能源车,2027年起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