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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外上市?假的!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提醒投资者警惕诈骗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9-19 22:22

    ◎9月19日, 广西证监局发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非法售卖“原始股”活动风险警示》,提醒广大企业和投资者,“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叶峰    

    9月19日, 广西证监局发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非法售卖“原始股”活动风险警示》,提醒广大企业和投资者,“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海南证监局等已多次就莫桑比克交易所提示风险,指出该类境外上市为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应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多地证监局提示莫桑比克交易所为非法证券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8月29日发布的《警惕以“境外上市”为名非法售卖“原始股”活动》一文,近日,有所谓中介机构在海南、广西等地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宣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已在境内设立代表处并获得境外证券公司授权,可以保荐公司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收取上市费用,并出具“保荐函”“受理函”。也有一些公司发布新闻稿、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宣称获得了“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批准,即将主板上市,大股东将转让“原始股”进行融资,或者宣称回馈客户,客户购买产品获得积分可以兑换成“原始股”,一旦公司上市,可获得高额回报。

    中国证监会特别指出,“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经依法注册向境内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是违法行为,相关公司及其大股东在境内公开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

    在此之前,8月24日,陕西证监局已经发文《关于防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外上市”风险提示》,提醒各市场主体不要被非法机构宣传推广“境外上市”的幌子忽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规范公司股票发行转让行为;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打着“境外上市”旗号的“原始股”骗局,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但从时间线来看,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发文当天,江西证监局也发布了类似的风险提示,指出“各类非法证券活动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9月15日、9月19日,海南证监局、广西证监局又先后发布针对莫桑比克证券交易所的提醒,充分说明此事或仍在对一些投资者持续造成不良影响。

    去年12月海南省金融监管局已提示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查阅后发现,早在2021年12月16日,海南省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就曾发布风险提示,有相关公司宣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在海口挂牌并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介绍企业直接到莫桑比克上市。但境外交易所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名录中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请广大企业和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但今年6月,依然有网友通过海南12345热线咨询关于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相关事由。

    该网友表示,家里老人参加某企业的宣传活动,在该企业获得了一张比较模糊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市场驻海口代表处”登记证照片,涉及家里老人购买该公司原始股事宜,怀疑有高度欺诈风险,请相关部门予以帮忙确认。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此回复:2021年12月的风险提示有效,同时建议联系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2022年9月15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再次进行风险提示,莫桑比克共和国没有所宣称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对于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被骗的投资人或企业,“请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3003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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