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任飞 每经编辑 肖芮冬
今日(9月16日),云南证监局公布此前对楚雄国投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郭家权进行处罚。经查,该公司“21楚雄01”债于2021年5月7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合计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6亿元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记者从该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中发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据Wind统计,截至2021年底,楚雄国投负债合计118.42亿元,到今年中报时,已升至155.21亿元,其中短期债务总额已占总债务的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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