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六个交易日五个涨停一个跌停,永辉方面高位减持 中百集团股价“蹦极”为哪般?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9-16 18:06

    ◎连续四个涨停之后,中百集团昨日跌停,今日上午盘中也一度触及跌停,但至收盘时却又逆袭至涨停,当日上演一出股价“蹦极”。9月15日,深交所向公司发来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等。

    ◎9月14日晚间,中百集团公告称,当日收到永辉超市出具的《减持告知函》,永辉超市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9月14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2%。

    每经记者 陈晴    每经编辑 杨夏    

    连续四个涨停之后,中百集团(SZ000759,股价7.36元,市值50.12亿元)昨日跌停,今日上午盘中也一度触及跌停,但至收盘时却又逆袭至涨停,当日上演一出股价“蹦极”。公司究竟怎么了?

    中百集团的股票交易异动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9月15日,深交所向公司发来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等。

    还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公司股价异动期间,中百集团遭到第二大股东永辉超市(SH601933,股价3.36元/股,市值304.92亿元)方面的减持,这也是永辉方面近来首次对中百的减持动作。

    股价创下近两年来新高

    中百集团是一家深耕湖北本土市场的零售企业。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1年中国连锁百强第24名、中国超市百强第9名。

    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期的中百集团业绩并不算亮眼。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62.40亿元,同比下降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0.40亿元,同比下降613.68%。

    不过,近期的中百集团却成为了市场追逐的热点。9月8日至9月14日四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9月15日公司股价一度达到7.6元/股,创下近两年以来股价新高。

    对于公司股价异动,9月12日和14日晚间,中百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以及风险提示公告。根据9月14日公告,公司通过市场信息和投资者提问关注到,投资者对公司免税商品经营资质、“一带一路”项目、预制菜、可降解产品等关注较高。

    就免税商品经营资质方面,中百集团公告中称,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拓展业务范畴,公司于2020年7月向政府相关部门递交了关于支持公司申报免税品经营资质的请示。不过,公司最终能否获得该资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中百集团还就“一带一路”项目、预制菜、可降解产品等事项进行了解释。

    公司近期的股价异动也引起了监管部门关注。9月15日,深交所向中百集团发来关注函。关注函中称,公司股票交易已2次达到交易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就此要求公司董事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永辉超市高位减持2%股份

    监管部门的关注函并未浇灭中百集团的热度。连续四个涨停之后,中百集团股价于9月15日跌停,9月16日上午盘中也曾经触及跌停,但至下午收盘时再次涨停,当天上演“地天板”。

    中百集团股价异动之时,公司第二大股东趁机高位减持。9月14日晚间,中百集团公告称,当日收到永辉超市出具的《减持告知函》,永辉超市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9月14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2%。

    作为第二大股东,永辉超市方面持股中百集团比例曾经达到29.86%,并一度发布要约收购中百集团股份计划公告。就此,市场曾猜测其有意争夺中百集团控股权。

    不过,2019年12月,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取消向中百集团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计划后,维持(对中百集团)29.86%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支持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中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还称,将帮助中百集团优化业务流程;促使中百集团在采购、物流、人资、财务预算管理等各方面加强与永辉超市的战略合作,协同发展。

    此后的三年间,永辉超市方面对于中百集团持股比例维持在了29.86%,直至近日首次减持2%后降低至27.86%。就此次减持,永辉方面有何考虑?从经营来看,永辉超市近两年发展似乎遇到了瓶颈。2021年,公司经历上市以来的首次巨亏,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达到39.44亿元;2022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再度亏损1.12亿元。

    就近期中百集团股价异动以及永辉超市减持事项等,9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致电中百集团和永辉超市,永辉超市电话未获接通,而中百集团方面表示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

    9月16日晚间,中百集团公告对深交所的回复函。回复函中称,截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华峰铝业:公司生产的电池铝箔中的正极箔料可用于锂电池正极集流体

    下一篇

    江苏租赁:目前公司不存在纯信用业务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