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程鹏
9月9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2022年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这是《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发布以来,两部门第二次发布该名单。
对比2021年出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2022年认定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数量不变,仍为19家。从组别来看,民生银行从第二组调至第一组,其他银行未有变化。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19家
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据央行官网9月9日消息,为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了2022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
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9家,包括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3家,包括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发现,这19家银行的分组和同一组排名有些许变化:一是民生银行分组下调,从第二组下调至第一组;二是浦发银行在第二组的排名下降,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在第一组的排名提升,对应个别银行的排名则有所下降。
据财联社,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表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和识别机制有一套完整、科学的指标体系,主要是识别出对金融系统影响的银行,不同组别反映部分银行在金融体系影响程度,与相关银行业务有关,基于每年均进行一次评定,银行业务也在不断调整中,不排除少数银行组别变动的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要求,持续做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工作,增强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是什么?
2020年12月3日,央行、银保监会曾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依据,也是后续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实施早期纠正机制的基础。
《办法》显示,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4个一级指标,权重均为25%;一级指标下分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托管资产等13个二级指标,权重为5%到25%不等。根据上述指标测算后,系统重要性得分达到1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再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金融委确定后,由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不过,对于上述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央行、银保监会未公布具体得分。
在2021年10月15日,央行、银保监会首次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时,《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一同发布。该规定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一至五组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附加杠杆率分别为0.125%、0.25%、0.375%、0.5%和0.75%。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
银行应在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者系统重要性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上升后,在经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后的1月1日满足附加资本要求。若银行退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者系统重要性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下降,立即适用新的资本要求。
财联社根据Wind统计,截至2022年6月末,新认定的18家系统重要性银行(除广发银行未有数据)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且大行资本空间普遍充足。就第四组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4家银行而言,除农业银行附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标准为8.5%外,其他3家银行为9%。今年中报显示,6月末4家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1%。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民生银行分组的下降,意味着其系统重要性得分下降,附加资本要求也随之下降,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从8%降至7.75%。财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民生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80%,高于最低要求。
“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正式实施以及巴塞尔III资本监管规制改革持续推进,本行将深化资本节约理念,严控资本消耗,优化资本占用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同时持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适时适量补充资本,提升全行资本充足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民生银行在半年报中表示。
央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就《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答记者问时,也提到该《评估办法》出台的背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表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复杂程度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强,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对金融体系产生较强的传染性,对宏观经济运行也可能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央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附加监管,对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附加监管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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