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锦江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的告知书

    锦江发布 2022-09-09 07:13

    锦江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的告知书

    各位居民朋友、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号)》,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促进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履行主体责任,力争一周内实现全区社会面清零目标,现将有关责任事项告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一)公共服务类企业规范运行。对未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未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未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的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此出现阳性感染者,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工业企业闭环生产。对未落实闭环生产措施的工业企业,依规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此出现阳性感染者,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值班值守单位遵守规定。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有关规定的企事业单位,依规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此出现阳性感染者,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非保供企业居家办公。对未按要求暂停营业的各类娱乐场所,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对未按要求暂停开放的公共文体场所,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对未按要求暂时关闭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对未按要求居家办公的楼宇企业,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若因此出现阳性感染者,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进一步压实居民个人主体责任

    (五)个体工商户暂停营业。对于个体工商户不按要求暂停营业的,依规追究经营者管理责任。若因此自身感染并导致病毒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封控居家管控到位。对于高风险区居民违规擅自出门的,中风险区居民违反“足不出区、错时核酸、错峰取物”,且未按要求在楼栋进行核酸检测和取物造成人员聚集的,高中风险区外的居民违规擅自出入小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此自身感染并导致病毒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居民配合防疫措施。对拒不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流调工作、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按要求报备、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不执行“扫码”“登记”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此自身感染并导致病毒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对乘坐公共交通和出入有关场所不佩戴口罩、在小区院落内公共场所扎堆聚集逗留聊天、散步、锻炼、遛宠物,经劝阻无效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此自身感染并导致病毒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九)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发布涉疫不实信息和寻衅滋事言论,或者明知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传播,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美丽蓉城,品位锦江,我们共同的家园,值得我们为之付出。让我们每个人都负起责来,戴好口罩、每日核酸、减少出门、决不扎堆,同心协力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

    成都市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005985

    上一篇

    信托资产规模止跌回升 二季度末达21.11万亿元

    下一篇

    山东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1例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