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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电国际(SH600969,股价9.11元,总市值33.7亿元)一笔“旧账”因行政处罚而公之于众——其子公司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环保”) 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被处以罚款28.59万元 。
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是当地市政项目,早已获当地发改委审批,为何会过不去“土地关”?
8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格瑞环保进行求证,一位不愿具名的格瑞环保人员表示,这是由于部分项目用地涉及当地水利局,而双方在土地划拨一事上多年来协商无果,致使公司未办理供地手续。8月22日,北湖区水利局方面在电话里向记者证实了前述经过的真实性,并表示此前为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是暂时把地块交给格瑞环保使用 。
图片来源: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截图
PPP示范项目投产5年后 因非法占地建厂被罚郴电国际为当地国资企业,由郴州市国资委实际控制。据其2021年年报,郴电国际业务广泛,涵盖电力供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工业气体和新能源、综合能源等多个板块,全年归母净利润约4591.69万元。
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是郴电国际在污水处理领域的一笔重要投资。
据郴电国际介绍,该污水处理厂为湖南省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之一,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53亿元,处理规模4万吨/日, 于2017年5月正式投产运营 。2018年12月, 郴电国际子公司格瑞环保获得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达到30年 。
图片来源:摄图网-ID:501598495(图文无关)
然而, 该项目近期却被曝出存在非法占地行为 。据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格瑞环保在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时,未经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批准,非法占用了57157.6平方米(注:约85.7亩)国有存量土地。
据郴电国际此前公告,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同心桥村,占地面积87亩,与此次处罚涉及的非法占地面积相近。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当事人非法占地时间较长,面积较大,违法性质较为恶劣,建议顶格处罚”,除责令格瑞环保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外,还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并处以罚款28.59万元。
涉事公司与水利局就土地划拨事项意见不一不过,据郴电国际公告,早在2014年8月,该污水处理厂便拿到郴州市发改委的批复。2015年,郴州市政府还征收了北湖区同心桥村4.2575公项(注:约63.9亩)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为何在项目投产5年后,才翻出建设流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旧账”?
前述格瑞环保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中涉及与北湖区水利局的纠葛。
据其介绍,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87亩占地面积中,有64亩地原先为集体土地,后经原湖南省国土厅批复征用为郴州市国有土地。另外23亩地是北湖区水利局原先“用来做塑料包装厂的”, 双方就是在这23亩地的处置上起了争执 。
按照格瑞环保人士的介绍,公司方面认为,污水处理厂用地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性质, 根据政策规定,公益事业的土地划拨是不需要付钱的 。但北湖区水利局认为,格瑞环保应该支付相应费用,用于补偿塑料包装厂的下岗员工。双方协商无果,致使公司未办理这87亩地的供地手续。但在政府要求下,该项目又必须要建。
8月22日,北湖区水利局方面在电话里向记者证实了前述经过的真实性。“(这块)土地 是国有资产 。(格瑞环保)补偿款没有到位,我们肯定不能去办土地所有权证的变更,这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北湖区水利局方面解释道。
北湖区水利局方面介绍,当时为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水利局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暂时把这块地交给格瑞环保使用。
直至2021年8月,根据郴州市政府的有关战略协议,拟由长江生态环保集团负责投资建设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格瑞环保提前终止了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协议。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前述格瑞环保人士表示,合作方要求先处理好该污水处理厂土地性质的问题,才好推进合作。因此,在市政府协调下,今年5月,格瑞环保才向北湖区水利局支付了约400万元补偿费,重新办理土地划拨手续。不过,由于该项目建成多年,格瑞环保的行为仍属于未供先建。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多次致电郴电国际年报公开电话,意在询问支付上述补偿费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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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煜
编辑| 文多 孙志成 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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