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就《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推动高等级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新型的智能载运装备,开展示范性质的交通运输服务,规范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活动。征求意见提出,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件。在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少于 20 万公里,且单车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 5000 公里,完全覆盖所声明行驶区域道路。在拟示范运营区域内完成由第三方机构随机指定和监督的 10 次以上载客示范应用,且未发生人工接管、未发生主责的交通事故和无交通违法行为。
申请智能公交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件。在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少于 1.5 万公里,且单车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 3000 公里。在拟示范运营线路上完成由第三方随机指定和监督的 10 次以上载客示范应用,且未发生人工接管、未发生主责的交通事故和无交通违法行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