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审核经营异常机构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时发现,个别律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为推介法律服务,通过诱导营销、夸大宣传等方式对行业机构“定点”投放揽客信息,在部分机构未清楚了解相关事实的情况下,片面强调所谓的“专业”“高效”“优惠”,甚至通过转引协会AMBERS系统提示信息等方式影射、暗示其与协会有“特殊渠道”。协会正在有针对地采取相应措施。
协会郑重提示,协会从未委托或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办理相关业务,从未收取任何费用。行业机构应当警惕欺诈、诱导或虚假宣传的营销模式,切实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评估合作对象的资质以及业务开展能力,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切勿上当受骗。中介机构通过欺诈、诱导或虚假宣传等营销模式侵害市场机构合法利益的,行业机构可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案。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发现包括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在业务开展中存在欺诈、诱导或虚假宣传,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收取中介费承诺“包过”等行为时,及时向协会反映。(中国基金业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