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8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告知函》,获悉新华联控股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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