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据“遵义发布”,日前,贵州省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结合遵义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遵义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简称《措施》)。
在进一步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方面,《措施》提到,阶段性执行降低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同时,适时开展公积金贴息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时,可由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息补贴,保障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此外,放宽省内异地贷款申请条件。省内缴存职工在遵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无论其本人或配偶是否具有遵义市户籍,均可在遵义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还明确,阶段性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职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上述期间内,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套住房购房首付款。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购房首付款金额。
进一步支持合理购房需求方面,《措施》提到,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人,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政府惠民消费券奖励(消费券奖励经费按市、县契税分享比例分级承担),消费券在取得后半年内使用,可定向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旅游、餐饮等消费支出。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配合制定奖励实施方案,明确政府惠民消费券奖励发放、兑付、清算等各个环节的审核职责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同时,对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在本地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可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商品住房且落户的,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享受在房产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购房补贴。
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