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利 每经编辑 魏文艺
“已回购的股份暂无投入到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公司不存在利用前期披露回购方案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7 月 20 日晚间,金科股份(SZ000656,股价 2.54 元,市值135.63亿元)发布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针对深交所此前问询函中的相关安排是否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金科股份表示,自2022年5月公司针对部分公开债券开展债务管理以来,公司确定了“保交付、保运营、保稳定”的阶段性经营思路,科学铺排和调配资金使用,千方百计解决当前面临的流动性压力,尽管目前公司现金流可能存在阶段性承压,但未来仍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7月19日,因存在未及时披露股权协议签订事项及未及时披露持股比例变动情况的违规行为,金科股份还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
择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7月13日,金科股份发布《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称,将以2020年度净利润总额70亿元的3.5%,提取专项基金2.46亿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也正是这一计划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要求金科股份说明在公司无法完成股份回购计划、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专项基金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的主要考虑。
在回函中,金科股份称,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条规定:若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中任一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8年净利润38.86亿元的增长率不少于该考核年度对应的“净利润增长目标值”,则该考核年度的下一年度按该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5%提取专项基金。
金科股份2020年度达成的净利润值为70.3亿元,较2018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为80.91%,达到《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净利润增长目标值和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于2021年提取了上述专项基金,将决定自行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与此同时,金科股份表示,公司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已经将上述专项基金2.46亿元计入当期“职工薪酬”中,因此无论是否实施三期持股计划,均不会对公司2021年之后的报告期业绩产生影响。三期持股计划所提取的专项基金构成员工薪酬的一部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深交所问询函发出的同一天,金科股份宣布中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在这份公告中,金科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697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3元/股,交易总金额约1.9亿元。这一交易金额并未符合一年前公司集中竞价回购计划下限5亿元的38%,未能完成既定的回购计划方案。
在回复函中,金科也透露,已回购的股份暂无投入到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公司不存在利用前期披露回购方案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
针对自身债务问题,金科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总有息负债规模为670.36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135.74亿元;其中一年内(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364.92亿元。
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余额中银行贷款113.11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132.86亿元。针对该部分融资,公司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区分项目风险与房企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的监管精神,与各合作金融机构一方面积极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协商调整存量融资还款节奏和期限,尽可能减少净偿还额度,保留现金流支持项目良性循环。
需要注意的是,自今年5月“20金科03”成功展期以来,截至目前金科已完成公司债19金科01”和超短期融资券“21金科地产SCP003”的展期,并按照展期方案完成了约定本金分期及利息的支付工作。
在回复函中,金科股份也表示,公司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余额中债券类融资118.95亿元,针对后续即将到期或具有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类融资,公司将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积极与持有人进行沟通,妥善协商回售方案及还款安排。
金科股份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70亿元。同时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因素影响,整体环境改善不达预期,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资金调用较为谨慎,对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
截至2021年末,金科股份及所投资公司土地储备面积超6591万平方米(不含已售面积),在建面积达6096万平方米,其中主要为住宅业态,全国在建项目约400个。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规模约389亿元,合同负债金额(预收购房款)约1246亿元。因此,金科股份认为,公司未来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尽管金科股份一再表示,公司未来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股东仍在大幅减持。在此回复函的前一晚,即7月19日晚间,金科股份公布了公司股东陶虹遐的减持进展。4月26日至6月29日期间,其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9.71万股,占总股份比例约1%。按减持均价3.61元/股计算,陶虹遐已通过减持金科套现约1.93亿元。减持前,其合计持有金科股份6.2495%股权,此番减持后,陶虹遐所持股比例已降至5.2495%。
而在该减持公告发布的同一天(7月19日),金科股份还收到了一份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经查,黄红云、陶虹遐、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科股份股东,存在未及时披露股权协议签订事项及未及时披露持股比例变动情况的违规行为。
深交所指出,金科股份2021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股东陶虹遐于2017年4月22日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按照51:49的比例分拆重庆市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14.20%股份,黄红云、陶虹遐将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限为三年。黄红云、陶虹遐未及时告知金科股份相关事项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1年8月4日才披露相关事项。
黄红云、陶虹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此外,金科股份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金科股份收到股东陶虹遐及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自2022年1月17日起相关股东不再与黄红云、金科控股、黄斯诗互为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及金科控股未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2年4月2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红云、金科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2条的规定。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