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在这个问题上也犯了难。
每经记者 李孟林 每经实习记者 郑雨航 每经编辑 谭玉涵
孕妈妈开车出行,肚子里的婴儿算车上的乘客吗?
据美国《达拉斯晨报》,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名已怀孕34周的孕妇近日因在高速上驾车时使用了一条多乘员(HOV)车道而被警察拦下,并且被开出了一张275美元的罚单。根据当地的法律,至少有两个人在车内才被允许占用多乘员专用车道。
(编者注:多乘员车道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促进交通节能减排而采用的交通管理措施)
6月29日,这位名叫布兰迪·博托内(Brandy Bottone)的孕妇驱车在美国75号高速公路上去接她的儿子,为了避免迟到,博托内走了一条多乘员通道,正当她准备下高速时,一名巡逻警察将她逼停靠边。
这名警察走近博托内的车,问她车里的第二位乘客在哪里。博托内试图理论,称联邦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后,鉴于德克萨斯州的堕胎禁令,她未出生的婴儿应该算作额外的乘客,但警察并不同意这一说法。
这名警察告诉博托内,要在多乘员车道行驶的话,她的车内需要有额外的乘客,并且“额外的乘客不在她肚子里”。最终,博托内被开出了一张275美元的罚单。但博托内表示,她计划在7月20日对此案的庭审中据理力争。
“这让我难以接受,这不公平。根据新的法律,(未出生的婴儿)也是生命!”博托内向《达拉斯晨报》表示,“作为一个女人,这(警察的做法)让我震惊。”
据NBC News,法律专家在这个问题上也犯了难,达拉斯上诉律师查德·鲁巴克(Chad Ruback)认为,博托内的观点提出了一个独特的法律灰色地带,“不同的法官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对待这个问题,这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未知领域。”
“得克萨斯州没有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该州的交通法规最近没有经过修订以解决这一特殊情况。谁知道呢?也许得等到立法机关会在下届会议上。” 鲁巴克向NBC News说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最新的得克萨斯州的刑法中,“个体”一词是指“活着的人”,包括从受精到出生的每个妊娠阶段的未出生婴儿。但该州现行的交通法却没有这番解释,警察当时也表示,她未出生的孩子不算作额外的乘客。
另外,自上个月美国最高法院投票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后,已有13个州制定了禁止堕胎的法律,但其中并不包括得克萨斯州。6月28日,得克萨斯州哈里斯县地方法院法官批准了一项临时限制令,允许怀孕六周以内的堕胎可以在德克萨斯州执行。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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